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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统计局部门职责
一、拟定全区统计工作的规定,编制全区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,组织领导和监督各乡镇、开发区、街道办、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,监督检查统计法律、法规的实施。 二、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;贯彻国家统一的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;制定全区性的统计调查计划;建立和完善全区经济、社会、科技统计调查制度;负责全区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,审批各乡镇、开发区、街道办和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方案。 三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区委、区政府的要求,组织全区重大区情区力普查;统一组织各乡镇、开发区的社会经济调查,收集、整理全区的基本统计资料,进行国民经济核算;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、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,及时提供有效的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。 四、 负责本行政区内的基本单位统计登记工作。统一核定、管理、公布全区性的统计资料,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。 五、加强对乡镇、开发区、街道办、区各部门统计工作的领导,并对其所属的统计工作和统计业务实行全面管理和指导,以便形成上下贯通的统计网络和组织体系。 六、建立、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,积极创造条件培育和发展统计信息市场。 七、领导和管理港闸区社会经济综合调查队,及时、圆满地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。 八、组织指导全区统计干部教育、统计专业知识培训、统计科学研究、统计咨询和统计刊物的发行工作。 九、完成区委、区政府和国家、省、市统计局交办的其它事项。 地 址:南通市城港路58号 咨询电话:85609692 投诉电话:85609692 传 真:85609692 电子信箱:nt_gzq_cn@163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