综合统计科 办公地点222 联系电话:85609692
机构工作职责:
1、负责全区人口、劳动工资、科技等社会事业统计方法制度的贯彻实施,依法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及时。
2、审查区有关部门报批的人口、劳动工资、科技等统计调查项目,并提出具体意见。
3、指导检查区有关部门和基本统计单位的人口、劳动工资、科技统计工作,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统计数据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,并对统计数据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检查。
4、依法查处有关部门和基本统计单位在人口、劳动工资、科技等统计数据及报送中发生的迟报、拒报、虚报、瞒报等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和案件。
5、负责组织实施本专业的普查工作。
6、统计法制及信息发布工作。
7、做好统计资料开发利用及整理归档工作,积极开展优质统计服务活动。
8、乡镇统计基础建设工作。
9、对接市社会处,完成各项工作任务。
10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农业、三产与外经统计科 办公地点228 联系电话:85609643
机构工作职责:
1、负责全区农业、批零贸住宿餐饮业、服务业等第三产业、外经统计方法制度的贯彻实施,依法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及时。
2、审查区有关部门报批的农业、第三产业及外经统计调查项目,并提出具体意见。
3、指导检查区有关部门和基本统计单位的农业、第三产业及外经统计工作,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统计数据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,并对统计数据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检查。
4、依法查处有关部门和基本统计单位在农业、第三产业及外经统计数据及报送中发生的迟报、拒报、虚报、瞒报等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和案件。
5、负责组织实施本专业的普查工作。
6、组织协调全区统计行政登记工作。
7、做好统计资料开发利用、信息发布及整理归档工作,积极开展优质统计服务活动。
8、乡镇统计基础建设工作
9、做好市各对接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10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工交投资统计科 办公地点224 联系电话:85609693
机构工作职责:
1、负责工业、交通、能源、建筑、投资、计算机管理、企业调查等统计方法制度的实施。
2、开展各专业统计预警分析,为领导、部门及局内部决策及时提供咨询信息。
3、开展各专业数据评估及统计法检查工作,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。
4、对各乡(镇)及部门专业统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。
5、开展企业调查(规模以下工业及景气调查)工作。
6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